甲公司2015年初取得乙公司10%
股权,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
金融资产。2016年5月,甲公司又从母公司A手中取得乙公司50%
股权,对乙公司实现控制。第
次投资支付银行存款300万元,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 800万元,所
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 500万元;2012年底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
金融资产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;第二次投资时支付银行存款1 700万元,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 500万元,所
者权益账面价值为3 300万元,取得控制权日原投资
公允价值为350万元。假定甲公司资本公积存
足够
贷方余额,
考虑其他因素,已知该项交易
属于
揽子交易。增资时影响甲公司资本公积
金额为( )。
70万元
-70万元
-20万元
20万元
考察点:第七章.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