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公司2015年7月1日以
批价值100万元
存货为对价取得B公司3%
股权,对B公司经营决策
具
控制、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,并且
市场
公允报价,A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
金融资产。此股权2015年公允价值增加10万元。2016年4月1日A 公司基于对B公司
信心又以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、账面价值为1 500万元
无形资产为对价取得B公司55%
股权,并于当日取得对B公司
控制权。当日原3%股权
公允价值为130万元,B公司当年未发放现金股利。已知A公司与B公司
合并前
存
任何关联方关系。该项交易
属于
揽子交易,假定A公司按净利润
10%计提法定盈余公积,
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,A公司2016年个别报表中因B公司股权投资影响损益
金额为( )。
500万元
530万元
513万元
13万元
考察点:第七章.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