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公司为
般纳税
,2012年至2016年发生
相关业务如下:
(1)2012年1月1日购入
项专利技术,将其划分为无形资产。购买价款为280万元。该专利技术使用寿命
确定。
(2)2012年年末,该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,甲公司经计算得出,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
现值为240万元,公允价值减
处置费用后
净额为230万元。
(3)2013年年末,甲公司对专利技术使用寿命进行复核,能够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为15年,甲公司对该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摊销,预计净残值为0。假定当年未发生减值。
(4)2014年年末,甲公司对其进行减值测试,经计算得出,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
现值为210万元,公允价值减
处置费用后
净额为190万元。
(5)2015年年末,甲公司对其进行减值测试,经计算得出,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
现值为200万元,公允价值减
处置费用后
净额为198万元。
(6)2016年7月1日,甲公司将该专利技术对外出售,处置价款为205万元,假定未发生相关税费。
假定专利技术计提减值后,原摊销方式
摊销年限
变。
考虑其他因素。
(1)、计算2012年年末该专利技术
可收回金额,以及专利技术应计提减值准备
金额;
(2)、分别计算2014年
2015年无形资产期末
账面价值及可收回金额,判断
否需
计提减值;如果需
,计算甲公司应计提
减值准备
金额;
(3)、计算2016年处置无形资产对损益
影响金额,并编制相关
计分录。
(4)、
明2016年处置时原记入“资产减值损失”科目
金额
否需
转出,并
明理由。
考察点:第八章.资产减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