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1日新华公司持
西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
账面价值为2300万元,该项投资为新华公司2016年取得西颐公司
表决权资本
40%,对西颐公司具
重大影响。取得投资时西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中
项无形资产
账面价值为700万元,公允价值为900万元,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,净残值为零,采用直线法摊销。除该项无形资产之外,其他资产负债
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。2017年7月1日,新华公司将其生产
批存货以700万元
价格出售给西颐公司,该批存货
成本为500万元,至2017年12月31日该批存货未实现对外出售。西颐公司2017年度发生亏损6000万元,未发生其他所
者权益
变动。假设新华公司与西颐公司
计期间
计政策均相同,新华公司
实质
构成对西颐公司净投资
长期权益项目,合同或协议
未规定新华公司承担额外义务。
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
影响。新华公司2017年度应确认
投资损失为( )万元。
2300
2496
2400
2416
考察点:第七章.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