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为
市公司,采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
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。2×15年1月1日,以非公开发行
方式向100名管理
员每
授予100股自身股票(每股面值为1元),授予价格为每股8 元。当日,100名管理
员进行出资认购,总认购款为80 000元,A公司履行
相关增资手续。A公司估计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
授予日
公允价值为每股15元。激励计划规定,若授予对象从2×15年1月1日起
A公司连续服务3年,则所授予股票将于2×18年1月1日全部解锁;其间离职
,A公司将按照原授予价格回购相关股票。2×15年1月1日至2×18年1月1日期间,所授予股票
得
市流通或转让;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
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,作为应付股利
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;对于未能解锁
限制性股票,公司
回购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
该部分现金分红。2×15年度,A公司实现净利润6 009 000元,发行
外普通股(
含限制性股票)加权平均数为2 000 000股,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1元;A公司估计三年中离职
管理
员合计为10
,当年年末
5名管理
员离职。假定A公司2×15年度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35元。
考虑其他因素,2×15年度
稀释每股收益为( )。(
年按照360天计算)
3.008元
3.00元
2.990元
3.001元
考察点:第二十八章.每股收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