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1日,甲公司以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(每股市价1.5元,每股面值1元)作为对价,从W公司处取得乙公司80%
股权,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,另用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费用80万元。当日,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00万元,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,差额为乙公司
项固定资产所引起,该项固定资产
账面价值为300万元,公允价值为500万元。甲公司与W公司
具
关联方关系;假定该项企业合并符合《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
通知》中关于特殊性税务处理
关规定,
关各方选择采用免税处理。假定甲、乙公司适用
所得税税率
25%,所得税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。该项企业合并
合并商誉为( )万元。
20
60
100
180
考察点:第二十七章.合并财务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