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日,甲公司支付8000万元取得乙公司100%
股权。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
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,账面价值为5950万元,差额系
批存货
评估增值产生,该批存货
账面价值为200万元,公允价值为250万元。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,乙公司实现
净利润为500万元(未分配现金股利),因自用房地产转为公允价值计量
投资性房地产形成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,乙公司该批存货对外出售40%。除
述情况外,乙公司无其他影响所
者权益变动
事项。2015年1月1日,甲公司转让所持
乙公司70%
股权,取得转让款项7000万元;甲公司持
乙公司剩余30%股权
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。转让后,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。
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,甲公司因转让乙公司70%股权
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
投资收益为( )万元。
930
1130
1400
1520
考察点:第二十七章.合并财务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