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1日,甲公司以其
台生产用设备作为对价从乙公司
原股东处取得乙公司70%
股权,能够控制乙公司
生产经营决策。当日,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
账面价值为7600万元,公允价值为8300万元;甲公司作为对价
生产设备原价为5150万元,已累计提取折旧800万元,未计提减值准备,当日
公允价值为5200万元,增值税税额为884万元。甲公司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另支付资产评估、审计费等50万元。相关资产所
权转移手续
股权过户手续于2017年1月1日办理完毕。甲公司
乙公司
此之前
存
任何关联方关系。假定,该项交易前甲公司
乙公司采用
计政策相同,
考虑所得税影响。2017年1月1日,甲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确认
商誉金额为( )万元。
274
391
490
764
考察点:第二十六章.企业合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