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公司为
市公司,其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,所得税税率为25%。甲公司2017年度
财务报告于2018年4月30日批准对外报出,201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8年5月10日完成。A注册
计师于2018年2月20日对该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,对以下交易或事项
计处理提出疑问:
(1)2017年4月1日,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合同,将
项租赁期满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
办公楼与A公司
土地使用权置换,相关资产所
权转移手续于当日办理完毕。投资性房地产
原值为2000万元,已计提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00万元,当日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。A公司土地使用权资产置换日
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,另向甲公司支付补价100万元。甲公司该项资产置换取得
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账,采用直线法摊销,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30年,残值为零。假定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
商业实质。
2017年度甲公司对
述交易或事项
计处理如下:
借:无形资产 1800
银行存款 100
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00
贷:投资性房地产 2000
借:管理费用 (1800/30×9/12)45
贷:累计摊销 45
(2)2017年4月25日,甲公司与B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,约定将甲公司应收B公司货款450万元转为对B公司
投资。经股东大
批准,B公司于4月30日完成股权登记手续,双方当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。债务转为资本后,甲公司持
B公司20%
股权,对B公司
财务
经营决策具
重大影响。
甲公司该应收款项系向B公司销售产品形成,至2017年4月30日甲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。2017年4月30日,B公司20%股权
公允价值为360万元,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(含甲公司债权转增资本增加
价值),除
批库存商品(账面价值为75万元、公允价值为150万元)外,其他可辨认资产
负债
公允价值均与账面价值相同。
2017年5月至12月,B公司发生净亏损30万元,除所发生
30万元亏损外,未发生其他引起所
者权益变动
交易或事项。甲公司取得投资时B公司持

述库存商品中至2017年年末已出售40%。
2017年12月31日,因对B公司投资出现减值迹象,甲公司对该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,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330万元。
假定税法规定,债务重组损失允许税前扣除。甲公司拟长期持
B公司
股权投资,
计划出售。
甲公司对
述交易或事项
计处理为: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投资成本 330
营业外支出 120
贷:应收账款 450
借:投资收益 6
贷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损益调整 6
(3)2017年12月31日,甲公司
生产线发生永久性损害但尚未处置。该生产线原价为3000万元,累计折旧为2300万元,之前未计提减值准备,可收回金额为零。该生产线
永久性损害尚未经税务部门认定。
2017年12月31日,甲公司相关业务
计处理如下:
①甲公司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
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00万元。
②甲公司对该生产线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
差额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。
税法规定,企业计提
减值损失
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
得税前扣除。
求:根据
述资料逐项判断甲公司
计处理
否正确;如
正确,简
明理由,并编制调整分录。(
求编制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
调整计提盈余公积
计分录)
考察点:第二十四章.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