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%。相关资料如下:
资料:2010年12月31日,甲公司以银行存款44 000万元购入
栋达
预定可使用状态
写字楼,立即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,租期为2年,并办妥相关手续。该写字楼
预计可使用寿命为22年,取得时成本
计税基础
致。
资料二:甲公司对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。所得税纳税申报时,该写字楼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
金额均为2 000万元。
资料三: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,该写字楼
公允价值分别为45 500万元
50 000万元。
资料四:2012年12月31日,租期届满,甲公司收回该写字楼,并供本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。甲公司自2013年开始对写字楼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,预计尚可使用20年,预计净残值为零,所得税纳税申报时,该写字楼其预计使用寿命内每年允许税前扣除
金额均为2 000万元。
资料五:2016年12月31日,甲公司以52 000万元出售该写字楼,款项收讫并存入银行。
假定考虑除所得税以外
税费及其他因素。
求:
(1)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购入并立即出租该写字楼相关
计分录。
(2)编制2011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分录。
(3)计算确定2011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、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(明
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
应纳税暂时性差异);并计算应确认
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
金额。
(4)编制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回该写字楼相关
计分录。
(5)计算确定2013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账面价值、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(
明
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还
应纳税暂时性差异);并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
余额。
(6)编制出售固定资产计分录。
考察点: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